扬州市广陵区: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者员额管理制度 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6-20     稿件来源:扬州市广陵区委编办    

基层“三整合”改革以来,扬州市广陵区紧扣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村(社区)工作者员额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夯实基层治理根基。

一是坚持员额刚性约束。践行员额即编制理念,区级层面统筹管理村(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村(社区)规模、经济等因素,统一核定村(社区)员额总量。向镇街下发《下达村(社区)工作者员额计划通知》,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员额计划,不得随意更改。编办、人社、农业农村、民政、财政部门加强协作联动,使用人员、核定工资、划拨经费等均以员额为依据,超出员额的不予招聘人员、套改工资、保障经费。

二是实行员额动态调整。坚持严格把控与动态调整相结合,村(社区)工作者员额下达后,一般情况下不予调整变化。确应实际需要调整的,由镇街提出申请,编办分别与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会商,根据村(社区)地域、人口、经济等变化情况提出调整方案,经集体研究后,重新下达员额。2020年村(社区)工作者员额管理制度实施以来,先后调整变动33名员额,积极稳妥保障了基层社会治理需要。

三是强化员额实名管理。区镇联动实行村(社区)工作者员额实名制管理,规范做好村(社区)工作者入额、出额工作。对拟纳入、退出员额管理的人员,由镇街提出申请,并附人员录用、任免、选举、辞职、退休、处分等相关材料,经编办、人社、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会商审核后,纳入或退出员额管理。2020年7月首次集中办理入额后,先后有172人进出员额队伍,有效激活村(社区)工作者队伍的“一池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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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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