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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吴江区持续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11-10     稿件来源:    

今年以来,吴江区着力在制度规范、人员队伍、跨域协作等方面下功夫,持续深化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力推动了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和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一是强制度规范,提升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软实力”。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苏州市吴江区关于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制度建设、严把执法质量、加强协调联动、压实执法责任、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印发《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考评细则》,将区级赋权部门案件移送、教育培训、落实联席会议要求列入考评细则,深化完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印发《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等六项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加快构建严密完整的基层执法监督链条,形成制度健全、监督有力、协同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新格局。

二是强人员队伍,提升镇域综合行政执法“硬核力”。出台《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苏州市吴江区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辅助人员职责边界意识和行为规范意识,持续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管理。跨层级周转部分编制加强基层综合执法人员队伍配备,切实保障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建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月度备案制,精准锁定各镇(街道)一线执法人员。严把“进出关”,用编用职审核时,严格控制区级部门、区镇(街道)将执法人员调离执法岗位,严格控制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担任执法队伍中层干部,切实保障基层执法力量。截至今年10月底,执法人员总数相比去年年底增长13.1%。

三是强跨域协作,提升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行动力”。根据《长三角沪苏浙际毗邻区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共同管辖协作框架协议(2021—2023)》和《毗邻区域共同管辖执法协议》,进一步完善长三角一体化执法协作体系。吴江区与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两地签署《吴江区-南浔区长三角一体化综合行政执法区域协作备忘录》,探索构建区、镇、毗邻村(社区)“三级协作架构”,建立健全毗邻区域联动、跨区案件查办等协作机制。青浦、吴江、嘉善三地联合开展2023年度示范区行政执法案件互评活动,共同推动构建示范区行政执法监督“协商补位、协调归位、协同到位”的三协跨域治理新模式。青吴嘉三地常态化开展毗邻区域综合执法跨省一体化协作,积极探索区域社会治理一体化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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