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苏州常熟市以降低市场主体迎检负担为根本出发点,深入推进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联合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综合监管联动效能,推动执法检查实现“零星到综合”“割裂到协同”“随机到有序”的转变,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一是坚持整体协同,夯实联合检查基础。科学划分范围。实行全市企业两级管理机制,根据企业年产值情况,市镇两级分别确定“综合查一次”服务企业名录,点对点梳理完善企业检查清单,叠加历次“综合查一次”检查结果,逐步形成“一企一档”。合理编制清单。坚持“谁检查、谁编制”,以法定权责事项为基础,全面梳理编制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的主体、机构、对象、依据、方式等要素,通过政府网站、办事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统筹编制计划。严格落实“无计划不检查”,围绕年度重点任务,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以及联合检查计划。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市镇两级统筹整合同类型、同对象、同事项检查计划,避免重复检查,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坚持依法履职,提升执法服务水平。规范检查流程。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为“综合查一次”牵头单位,负责协调统筹、沟通对接,联合相关部门板块制定综合检查表,明确责任分工,商定时间方式,严控入企人员数量,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推进文明执法。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入企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照《常熟市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常熟市行政执法机关现场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强化结果运用。实施企业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以信用管理为基础,将违法行为少、信用等级高的市场主体纳入行政检查“白名单”,探索以非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降低现场检查频次,提高监管精准性。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将执法与普法相结合,检查过程中主动向企业商家宣传法律法规,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加强对企业商家的培训和指导,引导市场主体强化法律意识、规范守法经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积极转变监管理念,依法落实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制度,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不断释放“温度执法”信号。健全回访机制。建立分级分类回访机制,采取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座谈交流等形式,及时收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意见建议,协调解决实际需求和现实困难,为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