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仪征市委编办四措并举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7-21     稿件来源:    

为适应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扬州仪征市委编办四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观念,拴紧责任链条,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是注重“法治宣传”,增强全体干部机构编制法纪意识。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编印500份,通过资料送学、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方式,发动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学习,使各部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了机构编制纪律意识和政策意识,更好地履行本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责任,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定化水平奠定了基础。

二是注重“调查研究”,严审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合规性。涉及党政机构改革、重大体制机制和职责调整的事项,聚焦“五看”、“三开展”,严格审查申报单位申请事项依据及合法合规性。“五看”,即:一看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初步审查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有关规定。二看上级安排部署,审核申请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有关会议工作部署。三看先进经验做法,全面了解周边及发达地区机构编制情况,广泛搜集相同性质单位机构编制现状加以比较。四看部门实际情况,实地调研了解人员配备、履职等情况,提出审查意见。五看是否符合发展规律,调整后的机构编制能否与现有机构职能有效衔接,符合中心工作大局,同时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三开展”,即:开展座谈讨论、实地调研、社会风险评估。全面摸清基本情况、问题和诉求,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综合分析利弊,提出初步动议或论证意见。对合法合规可行的申请事项列入编委会议题,经编委会集体研究后实施。

三是注重“监督检查”,力促机构编制管理对标规范。通过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核查、季报、年报,严格查处在机构设置、编制配备、人员管理、职能履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实地评估并跟踪督办,切实增强了各部门机构编制意识和政策法规执行力,有力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进一步提升了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能力和水平。

四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制定《市委编委工作规则》《市委编办工作细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严把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人员流动关口。严格遵照机构编制工作权限程序规定,健全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调约束机制,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坚持原则不动摇、严格程序不走样,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程序性、法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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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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