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委编办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09-06     稿件来源:泰州海陵    

泰州市海陵区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推动发展,以“三个突出”为抓手,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区机构编制工作总体布局,着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

突出“学法普法”,夯实法治思想根基。深入学习法治精神,增强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对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并将学法议题纳入编办室务会内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事项。建立和公开普法责任清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线上普法+线下宣传”形式,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宣传,向全区机关部门、镇街、园区普及机构编制法规。在机构编制督查及改革调研过程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送学上门”活动,强化机构编制“红线”意识,提高法规政策知晓率。

突出“主责主业”,服务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区、镇街两级权责清单运行情况评估,采取部门自评和实地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客观准确掌握被评对象权责的运行情况。重新修订《海陵区权力清单管理办法》,2022年,对17个区级部门229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梳理公布镇街权力清单,公布22个区级部门146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上半年,完成19个部门698项权力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推动实现履行职能、行使权力和承担责任的有机统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提升镇街执法规范化水平。完成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原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力量,组建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立全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同步将镇街安全生产机构统一更名为应急管理局。

突出“培训管理”,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把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编委成员带头学、党政领导重点学、关键少数专题学,召开区委编委会议,专题学习研讨《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将其列入全区“组工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坚持原原本本学、及时跟进学、逐字逐句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采取每日一学、集中研讨、知识竞赛等方式,利用中央和省市机构编制网、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平台、“先锋E家”编办党支部微信群等,全面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全面落实党委文件、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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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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