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徐州市泉山区委编办立足“学”、“宣”、“干”,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实施办法》各项规定,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是精细“学”,夯实自身业务基础。紧扣“细、实、深”学习要求,扎实推进“领导领学、班子研学、集体共学”。第一时间向区委编委领导汇报,并积极推动《实施办法》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领导干部“编制就是法律”意识。召开交流研讨会,业务科室对《实施办法》进行逐条分析解读,并结合泉山实际,进一步细化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等环节工作流程和执行标准,推动《实施办法》真正内化为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指南和行为准则。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通过系统讲解、案例剖析、现场考试等方式,切实提升机构编制系统干部对《实施办法》的理解运用水平。
二是精准“宣”,凝聚依法治编共识。将《实施办法》转发至区直各部门,并针对教育、卫生等重点单位上门开展面对面宣讲,强化各部门规范办理机构编制事项的自觉性。印发《实施办法》宣传资料,供窗口来访办事人员翻阅学习,并做好答疑释惑工作。利用实地调研、部门座谈、年度普法活动等工作契机,深入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宣传宣讲,促进《实施办法》尽快转化为依规依纪依法治编的生动实践。
三是精心“干”,强化督查跟踪问效。通过科室协同联动,构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指导监督机制,形成抓落实、促执行的工作合力。业务科室把好事前事中审核关,提醒、指导各单位在机构编制事项调整过程中严格贯彻执行《实施办法》各项规定。督查科执行事后督查权,将《实施办法》实施情况作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督查评估,严肃查处违规行为,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