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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双向联动 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量:     发布时间:2023-10-27     稿件来源:    

海安市委编办建立“双向联动”机制,推动综合执法部门与镇街纵向互联、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横向互动,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的飞跃。

一、纵向互联,推动执法资源深度融合

一是构建“一体执法”体制。全市各镇(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局,统筹本区域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资源,真正实现执法力量“县属、镇管、镇用”。明确下沉执法人员承担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的联合执法、集中执法、配合执法等任务。二是保障基层执法权限。结合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分批分类明确赋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权力,印发《海安市乡镇(街道)权力事项清单》,明确权力事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印发《海安市镇(街道)集中行使的行政处罚权目录清单》,赋予镇(街道)建设、物业、市容环卫、市政工程、城市绿化等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三是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下沉执法人员在乡镇(街道)和市级部门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动办理等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对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报市直部门;市级部门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乡镇(街道)办理,并提供技术支持,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上下协同联动的综合执法新格局。

二、横向互动,推动监管执法密切协同

一是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职责。行业主管部门精准定位行业监管主体责任,在政策制定、行业规划、审查(审批)、行业监管上依法履职。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综合整治、行业整治等措施开展监管活动,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保障。二是综合执法部门明确裁量标准。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依法赋予的行政处罚权,对不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条件的,及时反馈主管部门;符合立案条件的,进行调查取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将相关执法文书、执法信息等抄送行业主管部门。三是部门之间密切协同配合。聚焦协作、移送、举报、共享、处理五个环节,出台加强协调会商和对外协作、完善案件移送制度、健全举报投诉信访机制、完善信息共享制度、建立争议协调处理机制五项制度,打造全流程全链条案件处置机制,推动各相关部门高效履职。

三、强化保障,推动双向联动落地见效

一是搭建数字治理平台。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紧扣移交案件、平台统一受理、涉及部门共享、案情及时协商、快速联动处理五个环节,实现社会治理相关单元数据汇集、指挥集成、力量整合和基层执法联动,全面提升综合执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综合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高。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制度组织架构、成员单位,并对其主要职责做出说明,即负责对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信息数据实施汇聚共享,并进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负责联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的统筹协调,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开展联动指挥、跟踪问效和督查督办,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重大复杂问题。三是强化执法效能评估。结合基层“三整合”评估,开展镇街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地调研,了解基层执法平台搭建、信息共享、机制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同司法局印发《海安市基层综合执法赋权事项实施专项评估指南》,围绕镇(街道)行使行政处罚事项和跨部门集中行使行政处罚事项的专业程度、承接能力、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项评估,提高赋权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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